作者:张家界中旅 发布时间: 2018-5-28
各市(州)旅游局(委、办):
进入暑期,各类非旅行社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或自驾游俱乐部、社区社团或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方式售卖旅游线路产品,保健品、房地产销售企业和保险企业以组织“不合理低价游”进行促销等活动增多,特别是微博、微信、QQ(含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下同)等网络社交平台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以免费或低价误导诱导青年学生参团,致使旅游安全事故和旅游投诉频发,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
为落实《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暑期整顿”的通知》要求,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秩序,确保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省旅发委决定开展全省整治网络平台等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微博、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严格在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
二、取得旅游经营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微博、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示合法经营许可信息,严格依法诚信经营,杜绝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诱骗消费等行为。
三、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微博、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推介的旅游企业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无不诚信经营记录,推荐的旅游产品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全省旅行社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不得向不具备旅游经营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微博、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委托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事项。
五、请各市(州)旅游局(委、办)按照通知要求,迅速行动,主动联合工商、民政、网信等职能部门对本区域内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微博、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一批非法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六、请各地于2017年8月10日(星期四)12:00前整理此次专项检查情况报省旅发委行业管理处,省旅发委将视情况进行集中曝光警示,提醒游客谨慎选择出游途径,净化暑期旅游市场,坚决维护我省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联系人:邬振杰
联系及传真电话:0731-84725372